万某(男,22岁)与屈某(女,22岁)订立婚约后同居生活,万某并支付21.6万元彩礼钱给屈某家;女方怀孕后做人流,男方为此遭受巨大精神打击……3月16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审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屈某返还原告万某彩礼人民币14万元。
案件经过据了解,年5月,万某与屈某经介绍相识恋爱,同年7月举行订婚仪式后便同居生活。年7月2日,万某通过其母亲黄某的银行账户转款14万元至屈某舅舅李某账户。在同居期间,万某另陆续给屈某现金7.6万元,共计21.6万元。
年1月15日,屈某因怀医院住院检查,花费医疗费元;之后,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未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年4月17日,医院院检查身体,花费检查费、西药费.01元,检查诊断为:“右侧附件区异常回声,考虑囊肿可能,建议复查”,但屈某至今未提供复查诊断结果。
屈某做人工流产术后,万某受到一定的精神刺激,于年5月医院治疗。双方感情至此发生变化,并为退还彩礼之事产生纠纷。庭审中,原告万某因金戒指无证据证实,放弃对金戒指的诉求;被告屈某则表示愿意和万某和好,医院证明其精神病不会再复发的证明。
法院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结合该案,考虑到原、被告同居的时间、为订婚所花费的费用以及被告因怀孕流产产生的费用等实际情况,由屈某返还万某彩礼14万元为宜。综上,遂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评论
缘份:估计孩子不是这男的,怕结婚后孩子出生了问题就大了许温顺:这是怎样脆弱的一个男人。霞霞仔:大家的重点都在21万彩礼去了。。即然都订婚了,干嘛要打掉小孩?这是对自己对一条生命的不负责任!迷昂浓是梅航龙不是迷昂浓:男的还是亏了7万,这结果要这么多钱?蓉蓉:这里准备办婚事,还要去打胎,发了病哟!全球变冷c:这是什么道理??周欢hot:重点是彩礼啊,好贵那么,在民间,彩礼一般是男方在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给女方的金钱以及财物。但是,结婚后,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小编告诉您,彩礼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要求返回,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不予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彩礼的返还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些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指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结婚前后的生活水平相差较悬殊,即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根据上述规定,女方提出离婚的,只有在双方登记之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来源:中国江西网
音乐是人类表达爱情、亲情、伤感、快乐的一种方式!节日、生日、婚礼、乔迁、开业......现在,南昌事就免费为你提供点歌送祝福服务啦。
回复关键词:“点歌”填写相应信息就可以啦!
播放时间:统一订在每周的星期五。
播放位置:每周五南昌事群发内容。
点击[原文],